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有哪種情形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車輛
2023-04-10 17:39:10
作者:蔡金盛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車輛的情形: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
(七)未申領(lǐng)《劇毒化學(xué)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xué)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cè)司芙^接受罰款處罰的。
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jù)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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