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三包是指什么
三包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條:
摩托車的“三包”有效期為一年或6000公里。超過其中一項,“三包”就失效了?!叭庇行趶陌l(fā)票開具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無零配件待修、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延誤時間。“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節(jié)假日的,節(jié)假日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天。里程以摩托車里程表上顯示的數(shù)字為準。如果發(fā)現(xiàn)買家自行調整里程表上顯示的里程數(shù)字,則按滿6000公里計算。
第四條摩托車“三包”的宗旨是: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熱情服務,認真負責。對摩托車經銷商實行“三包”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免除本細則規(guī)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非三包范圍:
1.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正常損耗和正常耗材;
2.機油、汽油、電解液、蒸餾水、制動液、潤滑脂、冷卻液、清洗劑等水和油脂;
3.因買方未能使用、維護和保管產品《摩托車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實施細則》而造成的損壞;
4.不承擔“三包”修理的,拆除損壞;
5.未按《使用說明書》使用,且超過我公司規(guī)定的規(guī)格限制(最大重量、客車容量、發(fā)動機轉速等),導致?lián)p壞;
6.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改造和未經我公司批準的改造(安裝發(fā)動機護欄、后擱板、防盜報警器等。)并造成損害;
7.因參加摩托車比賽、拉力賽等,過度使用或在普通汽車不走的道路上行駛造成的損害;
8、不到摩托車特約維修站保養(yǎng)、維修的;
9.未使用本公司指定的純備件和專用機油造成損壞;
10.由時間變化引起的缺陷(表面自然褪色、電鍍表面生銹等。);
1.地震、臺風、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12.吸煙、藥物、鳥糞、化學腐蝕等造成的傷害。
13.無《使用說明書》或有效發(fā)票(能證明摩托車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14.保修憑證上的型號、車架號碼、發(fā)動機號碼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摩托車;
15.對機械性能沒有影響的感官現(xiàn)象(如聲音、振動、漏油等。);
16.因儲運不良或用戶長期不使用而造成的壞、殘、變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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