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買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有哪些?
江門買車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有以下這些:
首先,江門本地居民擁有使用中的車輛,且需在廣東轉讓給他人。
其次,要在江門注冊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全新的非營運性乘用車,包括新能源或符合“國六”標準的。車輛轉讓需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并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間完成所有權轉移。新購車輛注冊日期必須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新購車輛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需在江門市內開具。
申請補貼的轉讓車輛所有人和新購置車輛所有人應為同一個消費者,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同一個消費者只能領取一次補貼。
轉讓車輛需在 2024 年 8 月 22 日(含當日)前登記在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并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轉移。
新購車輛日期需在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并在 2025 年 1 月 15 日(含當日)前在公安部門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xù),新車購買日期不得晚于該車注冊登記日期。
另外,如果是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也有相應的補貼標準。購置“國六”標準乘用汽車,7 萬元至 15 萬元(不含)以內每臺車給予 2000 元資金補助;15 萬元至 25 萬元(不含)以內每臺車給予 4000 元資金補助;25 萬元(含)以上每臺車給予 7000 元資金補助。新能源車置換補貼政策,7 萬(含)-15 萬(不含)補貼 9000 元,15 萬(含)-25 萬(不含)補貼 13000 元,25 萬(含)以上補貼 16000 元。燃油車置換補貼政策,7 萬(含)-15 萬(不含)補貼 8000 元,15 萬(含)-25 萬(不含)補貼 12000 元,25 萬(含)以上補貼 1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