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在廣州購車享受 2020 最新補貼規(guī)定有什么條件?
在廣州個人購車享受 2020 最新補貼規(guī)定,需滿足以下條件:
首先是時間方面,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在廣州市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時間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為準。
如果是購買新能源汽車,車要符合要求,比如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所列的新能源乘用車,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明確標注的進口新能源乘用車,要在廣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領信息登記系統(tǒng)登記。
技術方面,轎車純電續(xù)≥400km,電耗≤13.8kWh/100km;多用途乘用車純電續(xù)≥500km,電耗≤17.5kWh/100km。新能源乘用車 40°C 直流充電時間變化率≤20%,動力蓄電池系統(tǒng) 50℃運行前后容量變化率≤3%。滿足這些條件的車輛以取得《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綜合性補貼車輛信息確認憑證》為準。
如果是置換二手車,消費者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含 4 日)至 12 月 31 日(含 31 日)期間,交易過戶名下粵 A 牌機動車(非新能源車),且該車須是 2020 年 3 月 4 日前已注冊登記在消費者名下,取得《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在廣州市車輛管理所辦理原車輛轉移登記。
補貼標準為在充電、停車、通行等使用環(huán)節(jié)給予每車 1 萬元綜合性補貼。
申請人在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網(wǎng)站下載《申請表》(一式兩份),按要求完整填報。撥打 96900 電話預約后,按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機動車購車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信息確認憑證、本人開戶行名稱及銀行賬號等申請材料前往市交通運輸局下屬的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服務中心的業(yè)務窗口提出申請。
市交通運輸局下屬的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現(xiàn)場核驗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退回并說明原因,提示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申報。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受理其申請并將《申請表》其中一份交申請人留存。審核通過后,發(fā)放綜合性補貼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號。
申請人應在 2022 年 1 月 20 日(含)前提出綜合性補貼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申領綜合性補貼資格。
廣大車主還能通過“穗好辦”APP 申請新能源汽車綜合性補貼。
此外,廣州市政府為推動經(jīng)濟高質量發(fā)展,在促進消費擴容提質方面出臺措施,包括加快推進落實 2019 年 6 月明確的新增 10 萬個中小客車指標額度工作,并視情況研究推出新增指標。對置換或報廢二手車的消費者,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國六”標準新車,每輛給予 3000 元補助,購買安全高效且技術先進的低油耗汽油車、節(jié)油效果明顯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的,每輛給予 6000 元補助(與購買“國六”標準新車的不重復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