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燃油新車的補貼標準是什么
購買燃油新車的補貼標準因地區(qū)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異。
在全國層面,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有補貼。
其中,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7000 元。自 7 月 25 日起,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 1.5 萬元。
在上海,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汽車“以舊換新”購買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燃油新車能享受每輛車 2800 元的財政補貼。
在海南三亞,2024 年 7 月 25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三亞市注冊登記的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或燃油乘用車新車,給予個人消費者相應(yīng)的補貼。
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補貼 6000 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 4000 元。在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方面,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轉(zhuǎn)讓(不含變更登記和報廢)2024 年 7 月 14 日前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5 月 1 日后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三亞市注冊登記的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購買乘用車新車,憑在三亞市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按照“每轉(zhuǎn)讓一輛舊車并購買一輛新車可享受一次補貼”原則。
在廣東省,補貼標準按照購買新車價格分為三檔: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購買燃油車補貼為 8000 元/輛;購車價格為 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購買燃油車補貼 1.2 萬元/輛;購車價格為 25 萬元(含)以上的,購買燃油車補貼 1.5 萬元/輛。購買新能源車每檔再增加補貼 10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補貼申請可能需要提交相關(guān)資料,如發(fā)票、簽購單、房屋裝修合同或物品購置合同、不動產(chǎn)權(quán)登記證或購房合同等。另外,申請時要確保信息準確,避免出現(xiàn)申請品類與票據(jù)不符、信息填寫錯誤、家電收貨地址沒有精確到門牌號、發(fā)票校驗錯誤等情況導(dǎo)致審核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