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能源車地方補貼是否有時限規(guī)定?
成都新能源車地方補貼是有時限規(guī)定的。
比如成都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時間延長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
對 2022 年 8 月 6 日至 2027 年 8 月 5 日期間,在成都市將傳統(tǒng)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置換獎勵,按淘汰報廢車輛類型小型、中型、大型載客汽車分別給 2000 元/輛、5000 元/輛、8000 元/輛的標準置換獎勵。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間的“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新能源汽車置換獎勵活動,先報廢后買車和在外地有資質(zhì)企業(yè)報廢注銷舊車的消費者也能申報活動疊加的 5000 元置換獎勵,申報時間延長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
近期的汽車促消費政策和活動,像商務(wù)部等 7 部門《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成都市《實施細則》(包括“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新能源汽車置換獎勵活動)、“煥新出行·智駕蓉城”2024 年成都市促進汽車消費獎勵活動,均不能重復(fù)享受。
補貼支持購車時間調(diào)整為 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7 日,補貼支持車輛注冊登記、上牌時間調(diào)整為 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補貼申請時間調(diào)整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0:00:00 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23:59:59。
因資料存在缺漏被退回的修改時限最晚需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 23:59:59 之前完成修改。
四川省的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在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省內(nèi)轉(zhuǎn)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購買新乘用車不限登記上牌地按購車類型和價格領(lǐng)補貼。
成都能源車補貼政策還包括 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20 日購置新車并于 10 月 20 日前完成上牌,第三輪汽車消費獎勵活動資金規(guī)模 1 億元按平臺申請?zhí)峤粫r間排序先到先得。
2023 年 5 月 20 日至 7 月 20 日“蜀里安逸·車游四方”活動期間個人消費者購置新能源家用乘用新車給予 8000 元/人的汽車消費獎勵。
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chǔ)上給予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 50%的市級配套補貼。
對于購買納入推薦目錄且享受中央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個人和單位用車按中央補貼的 60%給予地方配套補貼。
投資新建并竣工投運的經(jīng)營性集中式充電站給予建設(shè)投資不含土地費用 30%、最高 500 萬元補貼。
個人消費者在本市購買、上牌新能源汽車后在自用車位安裝建設(shè)充電樁新建充電樁每個給予 600 元補貼。
利用現(xiàn)有場地投資新建充電樁群充電樁數(shù)量不低于 3 個并竣工投運新建充電樁每個給予 600 元補貼。
申領(lǐng)人(單位)應(yīng)同時符合淘汰報廢車輛與新能源汽車新車所有人為同一自然人(單位),淘汰報廢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載客汽車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