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車家庭如何判定才能享受北京小客車指標(biāo)傾斜?
在北京,無車家庭的判定主要依據(jù)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家庭成員范圍包括配偶、子女和雙方父母。配偶需符合“名下無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及“住所地在北京的個人”這兩個條件才能組成無車家庭。若配偶有車,則無法組成。
對于父母,判斷能否加入申請要看雙方名下是否均無北京登記的小客車,有一方有車則雙方均不可加入,若均無車且是“住所地在北京市的個人”則可加入。
子女加入申請,除要符合“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及“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條件外,其配偶不能擁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無車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組成,總?cè)藬?shù)不低于 2 人。主申請人應(yīng)是本市戶籍人員、駐京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等,且名下無京牌車、有駕照。其他家庭成員也需是上述幾類人員,可以無駕照。
在申請過程中,若想轉(zhuǎn)換為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biāo),有配偶的先判斷配偶條件,符合即可共同申請;無配偶可考慮與父母或子女申請。
如果家庭成員中有多名成員符合家庭主申請人條件,可組合成多個家庭申請,但一個家庭申請時,申請人越多,總積分越高,獲指標(biāo)概率越大。
家庭獲得指標(biāo)后,所有申請人十年內(nèi)不得再申請配置指標(biāo)。
離異且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記小客車的,辦理配置指標(biāo)申請登記時離異應(yīng)滿十年,2020 年 6 月 1 日前已離異的除外。
此外,北京增加對個人申請更新指標(biāo)數(shù)量的限制,每人最多保留 1 個小客車指標(biāo)。個人名下有 2 輛以上本市登記小客車的,在辦理向近親屬轉(zhuǎn)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guān)系存續(xù)期需滿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