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車輛過戶外地對車輛有什么要求?
北京車輛過戶外地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車輛不能有任何違章。
過戶前需準備車輛行駛證、車輛原始發(fā)票、購置稅本、車船使用稅、車輛登記證,買賣雙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如果是賣方,還需準備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本、購車原始發(fā)票(若之前過過戶就是過戶票)。
車輛過戶要到南四環(huán)花鄉(xiāng)的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辦理流程為:買車方需到場,去花鄉(xiāng)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過戶大廳辦理過戶手續(xù)。
然后辦理轉出手續(xù),所需資料包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開車到原車主組織機構代碼證所屬的車管分所提檔案辦理轉出手續(xù)。
直接將車開到過戶驗車處,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需繳納 35 元的拓號費。領取車輛照片,貼于檢查記錄表上。驗車完畢后,工作人員核查手續(xù),無誤的話開始辦理車輛外轉,辦完之后,會給車主一個流水單。
第三個工作日(最快第二天下午),攜帶流水單、舊車牌、舊行駛證 、買方身份證到機動車服務站拿臨時牌照,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檔案提出來以后由北京市車管所直接郵寄到異地車管所,檔案到異地后買方本人前去辦理車輛的落戶上牌手續(xù)即可。
北京二手車過戶費用是按車輛的年限和價格來確定過戶費的。
憑車輛過戶資料開具二手車交易發(fā)票,然后填寫合同。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但要保留原號,需滿足獲得購車指標,且獲得指標、轉移登記或注銷登記均未超過半年,小客車在轉移登記或注銷登記后仍可申請使用原車牌號。原機動車所有人賣車時,可直接申請更新指標,在獲得更新指標后 6 個月內,若滿足“原車號牌號碼的申請條件”,在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車號牌號碼。
過戶發(fā)票的有效期為一個月,所以所有手續(xù)必須快速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