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扣分與舊法相比有何優(yōu)勢?
新交通法扣分與舊法相比,具有不少優(yōu)勢。
扣分減少的方面,比如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從 12 分降為 9 分,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從 6 分降為 3 分,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從 3 分降為 1 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若僅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chǎn)損失,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從 12 分變?yōu)?6 分。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從 12 分降為 9 分,駕駛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從 12 分降為 3 分。駕駛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shù)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從 3 分降為 1 分。
扣分增加的方面,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從 2 分升為 3 分,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從 2 分升為 3 分。
條款變化的情況也不少,比如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仍為 12 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為 12 分。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從 2 分降為 1 分,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系安全帶從 2 分降為 1 分。
新增了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cè)私邮芙煌ㄟ`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jīng)濟利益扣 12 分,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扣 9 分等條款。同時,也移除了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行駛等條款。
總的來說,新交通法扣分的調(diào)整更加科學(xué)合理,更能適應(yīng)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