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處罰標準是否隨時間有所調整?
酒后駕駛處罰標準是會隨時間有所調整的。
以前,酒后駕駛機動車暫扣駕駛證時間為六個月,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現(xiàn)在,酒駕標準有新變化。更嚴格新國標將飲酒駕駛的上限從 50mg/100ml 降低到了 20mg/100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80mg/100ml 認定為醉酒駕駛。新國標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傳感器法。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shù)從 2100 調整為 2300。喝一杯 200ml 啤酒,酒精濃度可能就達 20mg/100ml 的飲酒駕駛標準。喝 3 兩低度白酒或 2 瓶啤酒,酒精濃度可能達 80mg/100ml 的醉酒駕駛標準。只喝一杯啤酒或一杯紅酒,至少要 6 小時后才能開車。喝 3 兩低度白酒以上,至少要 20 到 24 小時后才能開車。
醉駕處罰也有新變化。去年年底,《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明確,醉駕情節(jié)輕微的,可不起訴或者定罪免刑。比如血液酒精含量不滿 150mg/100ml 的,出于急救傷病人員等緊急情況駕駛機動車且不構成緊急避險的,在居民小區(qū)、停車場等場所因挪車、停車入位等短距離駕駛機動車的等。但不立案≠不處罰,司機們還是要做到“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