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新交通法規(guī)扣分的執(zhí)行標準是什么?
2013 新交通法規(guī)扣分的執(zhí)行標準較為嚴格。
闖紅燈記 6 分,罰 100 元。
酒駕 5 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不系安全帶記 3 分,罰 100 元。
副駕不系安全帶記 1 分,罰 50 元。
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 3 分,罰 100 元。
行駛途中抽煙記 1 分,罰 100 元。
有意遮擋號牌記 12 分,頂額處罰。
超速駕駛記 6 分。
從 2012 年 7 月起,7 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
闖紅燈罰款 200 元;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 200 元;
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 100 元;
超速行車罰款 200 元;
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 100 元;
逆行罰款 200 元;
違停車罰款 200 元。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 6 分的情況有: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以上;
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
記 3 分的情況有:
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 50% ;
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于規(guī)定最低時速;
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違反禁令標志和禁止標線指示;
不按規(guī)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記 1 分的情況有:
行經交口不按規(guī)定行車或停車;
遇前車停車排隊或緩行時借道超車或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
另外,機動車駕駛人還有以下違法行為的記分標準:
一次記 12 分的有: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
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一次記 6 分的有: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 20%;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以上;
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連續(xù)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 4 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 20 分鐘;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一次記 3 分的有:
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30%以上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
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
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 50%;
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行駛低于規(guī)定最低時速;
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
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
駕駛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牽引掛車;
在道路上車輛發(fā)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次記 2 分的有:
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 20%;
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 30%;
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guī)定行車或者停車;
行經人行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