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的具體年限是怎樣的?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的具體年限如下:
私家車包括 5 座轎車和 7 座 SUV 車型,非營運小型和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但行駛里程達 60 萬公里時,國家會引導報廢。超過 15 年且行駛里程未達 60 萬公里的,需每年檢驗兩次,不合格將強制報廢。
出租車使用年限為 8 年,到期強制報廢。
國產皮卡強制報廢年限為 15 年。
中型出租車使用年限為 10 年,到時強制報廢。
重型、中型和輕型卡車的使用壽命為 15 年,時間到了強制報廢。
半掛牽引車的使用壽命為 15 年,到期強制報廢。
小型貨車的使用壽命為 12 年,到時強制報廢。
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8 年強制報廢。
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0 年強制報廢。
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2 年強制報廢。
租賃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強制報廢。
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強制報廢。
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2 年強制報廢。
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強制報廢。
公交客運汽車使用 13 年強制報廢。
專用校車使用 15 年強制報廢。
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 20 年強制報廢。
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 9 年強制報廢。
裝用多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 12 年強制報廢。
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 10 年強制報廢。
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 15 年強制報廢。
具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 15 年強制報廢。
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 30 年強制報廢。
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 10 年強制報廢。
集裝箱半掛車使用 20 年強制報廢。
其他半掛車使用 15 年強制報廢。
正三輪摩托車使用 12 年強制報廢。
其他摩托車使用 13 年強制報廢。
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
1. 經修理、調整仍不符合在用車輛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
2. 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3. 經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排放到大氣中的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在用機動車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
需要注意的是,連續(xù)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規(guī)定,不是指連續(xù) 3 年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現(xiàn)行的機動車年檢規(guī)定,未投入使用的新機動車,前六年每兩年檢驗一次,第六年至第十五年每年檢驗一次,15 年后每半年檢驗一次。一輛全新的私家車,如果連續(xù)三次(即連續(xù)六年)年檢不合格,將被強制報廢。對于車齡超過 15 年的老舊車,如果連續(xù)三個檢驗周期(即一年半)未能取得符合性標志,將被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