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類型的汽車能享受 2024 最新報廢補貼政策?
能享受 2024 最新報廢補貼政策的汽車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比如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其他燃料類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甲醇、乙醇、氫、生物燃料等。還有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
報廢這些車輛后,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就能享受補貼。補貼標準是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車補 1.5 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補貼申請人名下報廢乘用車應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含當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補貼申領期間,新購置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補貼申領采用線上辦理的方式,擬申請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前,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站(電腦端)或支付寶、微信、抖音、云閃付“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手機端),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開具。
還可通過咨詢 12345 熱線、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 APP“民呼我為”》》我要咨詢板塊了解咨詢相關政策。
另外,對于老舊營運貨車,補貼實施時間為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貨車報廢日期、新購貨車注冊登記日期、運輸證發(fā)放日期均需在政策實施期限內。本次貨車補貼實施范圍主要有 3 類,分別是僅提前報廢、報廢并更新、僅新購車輛。僅新購車輛,要求新購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按 3.5 萬元/輛進行補貼。車輛所有人應在政策實施期間,向其所在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交補貼資金申請,車輛所有人報廢并更新營運貨車,報廢車輛屬地與更新車輛屬地不一致的,統(tǒng)一在報廢車輛屬地申請,填報《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資金申請表》,附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委托人身份證明和委托書及營業(yè)執(zhí)照,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整個補貼審核流程在提交申請后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向申請人反饋結果,審核完成后由屬地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 1 次。